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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赵岩)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生起实施,有效期5年。

  山西强调,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以必修课程要求为准,成绩长期有效。选择性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以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成绩当年有效。

  合格性考试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选择性考试的对象为符合当年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人员。

  山西明确,合格性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科。外语包括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学三科包括实验操作。

  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9科,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原则上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后的学期末进行,每次考试覆盖所有考试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考试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门。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操作采取操作考试,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由省制定统一要求,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6科,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科,再从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2科。选择性考试每年组织1次,全省统一组织,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山西强调,学业水平考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实施标准、组织程序和管理要求,规范考点、考场设置和实施程序,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全面实行考试工作“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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