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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校治理现代化提供纪律保障

  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华东理工大学纪委立足工作实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为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做精做准政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做精做准政治监督,是高校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学校纪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疫情防控等中央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协同联动效应,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一是抓牢顶层设计,画好“一张作战图”。学校纪委制定监督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政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任务清单,细化监督观测点,明确责任部门、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对纳入监督清单的每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随时掌握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事项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对监督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动态更新、对账销号。

  二是抓准重点事项,发好“一份监督函”。学校纪委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向某项具体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发放监督函,明确告知监督内容、方式、原则、要求,而被监督对象则按照监督函要求,及时邀请纪委人员列席相关会议,将有关工作材料同步抄报纪委,纪委再持续跟踪进度、及时提醒,形成闭环管理。监督与被监督双方在此过程中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是抓实责任担当,用好“一纸问责书”。学校纪委坚持精准问责、规范问责、严肃问责、慎重问责理念,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专责,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委工作部门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形成问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以重点领域为突破,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学校纪委在持续深化“三转”的基础上,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向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转变。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主动靠前监督。首先是深化风险防控,当好“护林员”。治理的核心要素是规范权力运行,学校纪委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廉政风险,提高权力运行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制定《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工作推进会,赴二级单位开展调研,督促指导二级单位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在此基础上明确了风险等级,制定了防控措施。其次是坚持抓早抓小,当好“啄木鸟”。坚持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基建、采招、后勤、资产等监督工作,通过列席会议、开展警示案例教育、现场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提升监督精度。注重运用“第一种形态”,把谈心谈话作为开展日常监督的一个有力抓手,有效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信号压力。同时特别注重对谈话对象的“回访”,消除思想包袱。

  二是搭建“两个平台”,延伸监督触角。首先是开展“清风咖聊”,创新监督渠道。以一杯咖啡搭建交流平台,以问题为导向,以防范廉政风险为目标,加强分析研判,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开展交流研讨和集体研判,发挥各类治理主体优势,共同查找风险点,提出防控举措。其次是完善“一网一微”,强化廉政教育。上线“华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与已有的“党风廉政建设网”共同构成“一网一微”廉政宣传教育平台,全力做好新形势下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廉政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廉洁文化影响力,推动党员干部进行思想革命。

  三是完善监督网络,推进贯通协同。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网络搭建形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四个监督”有效衔接的方法和途径,完善“四个监督”力量互补、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机制,切实提升监督整体效能。首先是深化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完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规定,保障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性、精准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建立信访月报制度,每月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呈报当月信访情况,积极发挥信访工作“晴雨表”和“观察哨”作用,协助党委对学校政治生态进行研判分析决策,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用好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措施,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对经谈话函询认定反映不实的问题线索,向被反映干部下发《采信通知书》,激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对信访处理中发现的学校和二级单位管党治党存在薄弱、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方面问题,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督促建章立制,提高管理水平。其次是优化派驻监督,持续精准发力。2018年,学校向后勤、产业系统派驻“专职纪检员”,试点重点领域派驻工作。2019年初,派驻监督领域扩大至基建、采招,由派驻专职纪检员采取“一拖二”形式开展监督。派驻监督始终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加强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定期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对履职用权、廉洁从政、选人用人等提出建议并督促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派驻监督“探照灯”作用逐渐凸显。再其次是强化巡察监督,促进贯通融合。学校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巡察前,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将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向巡察组进行通报。巡察中,及时与巡察工作办公室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巡察后,依规依纪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及时督促被巡单位完成问题整改。

  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提升

  通过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稳步提升。一是治理架构层级更加明晰。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深化,学校各级各类决策机构的职权边界和议事规则不断明确,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不断加强。二是治理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学校以章程为统领,教学、科研、人才、后勤、资产、基建等内部治理结构的具体制度不断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治理制度体系逐渐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不断增强。三是治理监督机制更加健全。以院系为主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不断深化,院系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纪检、组织、巡察、人事、财务、审计等机构协同发力,学校行政权力、学术权力运行进一步公开透明。

  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华东理工大学纪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党委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柴华系华东理工大学纪委委员,沈志超系华东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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