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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三个维度

  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在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保证全党服从中央。”为此,《决议》强调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调“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以问题为导向

  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中央严明政治纪律的明确要求就是直面问题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主要问题,更加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毋庸置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必然要以问题为导向,其核心和本质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以问题为导向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动力。党的政治纪律不是为了建设而建设,而是为了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只有始终以问题为导向,才不会流于形式。改革开放后,出现了“七个有之”的问题。《决议》指出:“‘七个有之’问题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强烈不满和义愤。”正确认识、解决这些问题,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新动力、新重点。只有始终保持问题意识、危机意识,党员干部才不会有“一阵风”的看法,才不会有“歇歇脚”的想法,才会以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主要问题决定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不同历史阶段的政治纪律侧重点是不同的。新中国成立后,执政环境下党的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这一时期党的政治纪律特别强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发扬党内民主,保持党的纯洁性。改革开放以后,党的政治纪律围绕团结和统一问题进一步加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政治纪律逐渐走向制度化。面对“四种危险”“四大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必须”,还多次强调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党中央在严肃查处各级各类违法乱纪、改善党风政风的基础上,抓好党内法规和监督制度建设,力求巩固成果,形成严明政治纪律的长效机制,其核心就是要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解决现实问题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出发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纪律之所以被提到空前的高度,一方面因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政治言行不规范,是党面临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对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任何一种纪律的违背,本质上都是违背了政治纪律,以政治纪律为抓手,也就挖出了这些违法乱纪行为的根源,能够让政治纪律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党的建设的实践证明,首抓政治纪律是正确而有效的,这就启示我们,在党的建设过程中要始终以问题为导向,始终抓主要矛盾,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从而推动党的建设有方向、有落实、有实效。

  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

  《决议》指出:“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纪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消除监督死角、盲区,及时发现、解决党内突出问题,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要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搞好党内监督。一是要激发各级纪委积极履职的动力,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委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有利于纪委履职。同时需要紧握巡视“利剑”以督促“关键少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要进一步推动党内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制定制度本意在于落实,制度的权威也源于实效。只有切实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党内监督才能为广大党员干部所重视,并随着实践不断完善。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破坏党内监督制度、消极履职等行为严加惩处。不断提高破坏党内监督制度的代价,使纪律“高压线”真正通上“高压电”,让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

  要用好“雪亮眼睛”,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就天经地义。”加强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一是构建有效的法律及制度,对人民群众的监督权给予充分的保障;二是培养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监督参与意识;三是党内监督也要以群众监督为基础。

  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只有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监督、评判管党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和全党同志一起筑牢制度的笼子,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来评判党员干部的遵规守纪情况,由群众来检举党员干部的违规违纪言行,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微腐败”无所遁形,才能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结合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既要抓“关键少数”,也要管“绝大多数”,将重点治理和普遍教育结合起来。

  要突出抓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要通过常态化的巡视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和倾向,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清除“两面人”,保证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要管好“绝大多数”。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9600多万,每一位党员的政治言行都会影响党的形象,只有让每一位党员都能够有信仰、守纪律、有担当,党风廉政建设才会巩固,党的建设的成果才会更多反映在社会风气上。纪律是强制性的,但执行要靠党员的自觉,这是纪律建设的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纪律教育的首要方面,就是要求党员自身加强学习,打牢严守政治纪律的思想根基。

  抓紧“关键少数”和管住“绝大多数”都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但是方法有所不同,抓紧“关键少数”主要在于抓监督,而管住“绝大多数”重点在于抓教育。领导干部一旦违纪违法,对党风政风的影响是巨大的,必须严肃惩处,而对普通党员干部要以教育引导为主,要丰富执纪手段,细化违纪规定,对于造成后果较轻、影响不大的违纪党员,要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为目的,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党内氛围。

  总之,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起点上,我们要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作者周玲 系杭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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