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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年龄为限挡住孩子阅读热情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部分小学高年级学生或者刚上初中的学生,因为年龄不满13周岁,无法在图书馆借阅到自己想看的书。甚至有小学高年级孩子因为不愿意与比自己年龄小太多的孩子在少儿馆阅读,又进不去公共借阅区,而放弃了到图书馆读书。很多家长呼吁,图书馆不该设置单纯的年龄门槛,挡住孩子们阅读的热情。

  部分小读者年龄“不上不下”,导致其在图书馆的阅读体验不好。这是管理者对分级阅读的误解,同时管理没有跟上读者需求的变化,缺乏及时调整所致。从图书馆的角度来说,原本不存在限制阅读的管理要求,恰恰相反,图书馆的所有管理措施,都是为了让读者得到更好的阅读体验,最大化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以读者的需求为管理导向,分区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对馆藏内容的细化和对读者服务的优化,而不是对年龄的限制。

  图书馆针对少年儿童馆和开架阅览区不同的借阅年龄政策,源于国内儿童分级阅读相关研究。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指出,要推广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从研究机构到相关政策倡议,均将0—12岁作为儿童年龄区间。在这样的研究及政策指引下,13岁成为许多公共图书馆制定限制性管理措施的依据。

  很显然,少年儿童馆的设立,首先是公共图书馆对分级阅读的职责要求。但与此同时,设立不同的阅读区域,也是服务读者的需要。不同类型的读者,对区域资源和环境的需求有较大的差异。对“小读者”来说,将适宜少年儿童阅读的书籍进行集中,便于适龄少儿快速、集中地寻找,也便于亲子阅读的进行。对“大读者”而言,则可以营造一个相对安静的阅读环境,不受到年龄尚幼、无法控制自己言行的“小读者”的影响。

  图书馆分区管理服务,从职责和服务要求来说当然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13岁是否应当成为公共图书馆其他区域的准入门槛?图书馆设置这一“准入制度”,主要原因还是对管理上的担忧,但如果这种制度不利于阅读体验,恐怕就违背了分级阅读的初衷。分级阅读的核心仍在于服务和读者需求,是为“小读者”提供更加精准的内容管理服务,而不是对“小读者”到其他区域的一种限制。分级不可无,限制不可有。

  从管理的实际情况看,部分图书馆在设置少年儿童馆后,真正到开架阅览区的低龄小读者只是个别情况。即使偶有低龄小读者进入开架阅览区,也不一定就会影响其他人的阅读,绝大多数管理问题可以交给监护人处理。图书馆的管理要与读者的需求同频共振,如果阻碍了阅读,就有可能是有问题的措施,应当及时调整。只有以读者需求为中心,不断调动读者的阅读积极性,方能充分发挥图书馆的公共功能。

  (作者廖德凯系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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