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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高校科研评价机制释放创新活力

  近日,《中国教育报》以《南大“三板斧”直指科研评价改革》为题报道了南京大学在科研评价改革领域采取的关键举措,这些举措主要包括优化考评体系、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落实分类评价、打通各类人才晋升通道,坚持发展性评价、尊重人才成长规律三个方面。南京大学从率先引入SCI论文指标,到主动打破“SCI至上”,意图建立基于分类导向、贡献导向和发展导向为特色的科研评价新机制的探索值得肯定、鼓励和借鉴。

  科研评价机制是高校管理中的一个核心机制,事关高校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和学术奖励,在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中具有指挥棒式的考核、激励和导向作用。2020年以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引导高校扭转不科学的教育科研评价导向,努力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近年来,各高校层面也不断推进和完善科研评价机制,而南京大学进行的相关改革尤为亮眼,在科研评价改革中的亮点可以简要概括为“分类、贡献和发展”三个关键词。

  高校科研评价改革的难点既在于如何平衡好校级层面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各自边界,也在于如何平衡和约束好院系层面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边界。前者的平衡依赖于大学建立起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而后者的平衡和约束则依赖于建立起良好的学术共同体和学术文化环境。

  从平衡和约束校级层面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各自边界来看,建立和完善以分类评价改革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是一个新的努力方向。分类评价意味着高校应打破科研评价中的科层制管理体系,将学术评价的权力回归学术共同体内部。

  科层制管理对应的是量化评价为主导的科研评价机制,在绩效和问责导向逐渐成为主导的现代社会,这种评估机制由于其具有精确、高效、可测量与可比较等多种优势而越来越被更多的高校或其内部组织所奉行。尽管科研评估体系越来越理性和完善,这种以外部评价机制为导向的评估却存在明显的问题,特别是适用在大学或学科这种充满探索性、未知性和不确定性的“特殊场域”的情况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不断探索二级管理改革方向,高校内部权力不断由顶部向中部甚至底部放权,这应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这些改革尝试也有助于促进高校内部逐步建立起更加符合学科秩序、学术秩序和科研秩序的分类评价体系。高校应在不断总结经验、多方听取不同学科教师意见等基础上继续推进和完善分类评价改革。

  从平衡和约束好院系层面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边界来看,真正建立起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是一个新的努力方向,而对质量和贡献的鉴别则是一项非常复杂也非常专业的智力活动,必须建立在成熟和完善的学术共同体与良好的学术科研文化基础之上。南京大学取消了“数论文、数项目、数奖项”单一评价体系,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人才培养贡献的经验值得借鉴和研究。

  成熟和完善的学术共同体与良好的学术科研文化意味着应尊重学术自由,尊重学术研究工作的自发秩序,积极营造自由开放、兼容并包、宽松容错和追求卓越的学术氛围,注重学科内在品质和文化的培育;意味着应尊重不同学科的差异性和不同学术研究工作的特性,搭建学科间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促进学科间的相互理解、认可与融合,积极培育和扶持交叉性学科、跨学科研究。

  总之,科研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充满未知、主要基于专业兴趣驱动的学术研究工作,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应逐步建立起更加符合学术研究秩序的、更具弹性的、充满活力的、更能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潜能的学术文化和研究氛围。

  (作者高耀系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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