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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23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本报讯(记者高众)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让儿童友好要求在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社会政策等方面充分体现;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识。

  《指导意见》针对城市发展与儿童身心发展需求不适应等问题,聚焦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任务举措。《指导意见》强调,要支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制度,加强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补齐资源短板,提高保教质量。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精准做好控辍保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学校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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