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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61条举措“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确保自治区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的工作细化方案》,从10个方面细化出61条具体举措,全力“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

  新疆要求相关部门千方百计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持续实施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组织高校书记校长及班子成员走进园区、企业,与相关单位建立就业合作渠道,挖掘岗位资源。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2022年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企业所在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新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从失业保险金中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时,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新疆强调,要强化对困难群体就业指导和帮扶,落实“一人一档”“一生一策”帮扶机制,建立重点帮扶台账,开展“一对一”针对性指导和帮扶。实施宏志助航培训计划,对重点群体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毕业生,及时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父母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或已获得国家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之一可在就学地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800元。“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有保障,按月为其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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