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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出炉 引导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

  人民网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孙竞)“双一流”建设从2016年启动以来,即将完成第一个5年建设周期。建设成效如何评价,一直备受关注。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钟秉林认为,《评价办法》明确了“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原则、重点、组织方式及结果运用,对我国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新格局发展需求、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钟秉林指出,“双一流”建设的成效集中体现为一流人才培养和一流科研成果的结果评价,以及基于结果导向的增值评价。在一流人才培养方面,聚焦于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将学生的就读经验与学习产出作为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关注一流人才培养和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学科建设团队绩效产出的增量情况。在一流科研成果方面,注重在基础学科领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成效,考察科研成果方面的增量,以及学科科研团队在研究问题推进上的学术增量。在关注高校与学科当前的发展成效的同时,“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还关注高校与学科发展的潜力,评价高校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高校和学科关注长远发展。

  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原会长瞿振元表示,评价结果不是一个排行榜,而是按不同维度、不同类型,以区间和梯度分布等形式综合呈现、不计算总分的“诊断报告”。这种诊断式的评价能够较好地综合呈现高校自我评价、动态监测评价、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的结果,引导高校和学科坚持目标导向不动摇、坚持问题导向谋发展,踏踏实实搞建设。

  《评价办法》提出了设置“整体发展水平、成长提升程度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三维评价角度。瞿振元认为,这是《评价办法》中的一个重要创新点。“不仅重视对当下水平的评价,而且重视对成长性、特色性发展的评价,还重视对长期发展潜力的评价,从而引导高校和学科健康、可持续地发展。”瞿振元说。

  根据《评价办法》,成效评价实行日常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价相结合。瞿振元指出,日常动态监测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意义毋庸置疑,它不仅可以尽量减少评价对学校的干扰,让建设高校在相对安静的环境中发挥主动性能动性,静心建设,久久为功,持续提高建设水平,还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和关心各个建设高校的发展动态,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北京大学副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张平文认为,《评价办法》突出质量、服务和贡献,树立了正确的评价导向。

  “从现有国际大学排名体系来看,其指标普遍存在重理工科、轻人文社会学科,重科学研究、轻立德树人,重统一测量、轻分类考察,重国际标准、轻中国特色,重显性指标、轻服务贡献等问题。《评价办法》更加注重考察建设高校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解决国家关键技术‘卡脖子’问题、推进科技评价改革的主要举措,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发挥的主力军作用,以及面向改革发展重大实践,推动思想理论创新、服务资政决策等方面成效。”张平文说。

  他认为,《评价办法》摒弃了简单数论文、数帽子的做法,有利于引导高校和学科更加关注长远发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

  钟秉林表示,“双一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建设过程。“双一流”建设强调动态调整,坚持滚动竞争、优胜劣汰、注重持续改进的价值取向,明确将建设成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轮建设范围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这有利于避免以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身份固化和“贴标签”现象。

  “‘双一流’建设目标的达成,不是靠行政发文‘宣布’或学校自我‘宣称’,也不取决于学生规模大小和学科布局结构是否综合,关键是要激发学校内生动力,集中精力抓好内涵建设,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优势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声誉得到国际学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钟秉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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