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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希雄委员: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要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效果

  杨希雄委员: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要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效果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董鲁皖龙)“相对于研究型高校,应用型高校对学术成果的基础性和突破性没有过高要求,但更注重成果的快速、高效转化,以直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对应用型高校教师评价,更要突出科研成果转化效果来制定具体的评价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湖北省委会副主委、荆楚理工学院副院长杨希雄说。

  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是高校开展创新的指挥棒。过去,“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评价导向更关注成果的产出形式、数量等,对最重要的科研成果的内容和实际效果却欠缺评估;同时,以发表多少论文在什么国际期刊上、影响因子为多少等作为科研评价的核心指标,也造成了诸如“工科教师理科化”的现象;此外,原评价机制常常对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有明确的数量考查,但对科研成果转化没有硬性要求,导致科研成果的产出与转化数量相差悬殊。

  数据显示,我国高校拥有专利数量约占全国专利拥有量的四分之一,其中约57%为发明专利。但高校有效专利实施率、产业化率分别为12.3%和2.7%,而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52.6%和36.3%;高校专利许可率、转让率分别仅为1.8%和1.4%,同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5%和3.1%。

  杨希雄建议,对应用型高校教师的评价,要从追求数量评价向追求质量评价转变,重点考察科研成果解决问题、转化应用的具体创新,以及产业化推广的实际成效,从而提升高校成果产出和技术转移的能力,通过知识产权运营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其次,从重视过程评价向重视结果评价转变,要在对科研项目研究内容、研发进度、成果取得和转化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重心向结果评价偏移。

  三是从形式审查评价向实质审查评价转变。重点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通过技术合同转让实现收入、社会科技服务活动实效等指标来进行实质性的成果考核评价。

  同时,在采取评审人终身负责制的基础上,要给评审人充足的时间,使其能认真调研、比较与考虑,得出科学负责的结论,如果后期发现成果与评价结论出现严重错配,可以追究相关评审人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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